山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英文译名为“Shandong Provincial Foundation for Rural Vitalization”),前身为山东省扶贫开发基金会,成立于2016年9月,于2022年10月10日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更名为“山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是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5A级慈善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登记管理机关是山东省民政厅。
自成立以来,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战略部署,在省乡村振兴局(原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省民政厅的支持和指导下,充分发挥公募平台作用、链接社会各方资源、提供优质服务,严格监管社会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为社会各界参与我省公益慈善和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渠道和规范的公益平台。截至2023年12月底,累计接收社会捐赠资金84428.26万元,拨付社会公益慈善和乡村振兴资金81951.07万元,有力地支援了我省的公益慈善和乡村振兴事业。
山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始终坚持严格规范管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21年9月,基金会被省民政厅评为5A级社会组织。2022年初,基金会被民政部评选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2023年6月,基金会被省工商联评为“万企兴万村”行动典型。
山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将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社会公益活动和乡村振兴工作,为困难群众摆脱困境铺路,为爱心人士行爱心善举架桥,让需要帮助的人有尊严的受到帮助,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让奉献爱心的人看到他们奉献的成果,收获助人为乐的喜悦。
我们郑重承诺:不占用捐赠者一分钱,不枉花捐赠者一分钱,不违背捐赠者意愿一分钱!
我们坚信,当奉献爱心成为更多人的一种习惯,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和谐,我们将为此而努力工作!
爱心捐赠账户
开户名称:山东省乡村振兴基金会
账 号:1602 0235 0920 0106 822
开 户 行:工行济南朝山街支行
行 号:102451002354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956号